南寧廠區劃線施工隊-專業廣西廠區道路標線- 南寧飛馳交通專業承接廠區道路劃線、熱熔劃線、熱熔標線、車位劃線、公路道路劃線、停車場劃線、地下車庫劃線、學校道路劃線、生活小區劃線等施工工程。
廠內道路的布置,應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滿足生產、運輸、安裝、檢修、消防及環境衛生的要求;
二、劃分功能分區,并與區內主要建筑物軸線平行或垂直,宜呈環形布置;
三、與豎向設計相協調,有利于場地及道路的雨水排除;
四、與廠外道路連接方便、短捷;
五、建筑工程施工道路應與永久性道路相結合.
道路盡頭設置回車場時,回車場面積應根據汽車最小轉彎半徑和路面寬度確定。
地磅房進車端的道路,應為平坡直線段,其長度不宜小于兩輛車長,在困難條件下,不應小于1輛車長;出車端的道路,應有不小于1輛車長的平坡直線段。
一、與廠區道路連通,且距離短捷;
二、避免與鐵路平交。當必須平交時,應設備用車道;兩車道之間的距離,不應小于進入廠內最長列車的長度;
三、車道的寬度,不應小于3.5m。
人行道的布置,應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人行道的寬度,不宜小于0.75m;沿主干道布置時,可采用1.5m。當人行道的寬度超過1.5m時,宜按0.5m的倍數遞增;
二、人行道邊緣至建筑物外墻的凈距,當屋面為無組織排水時,可采用1.5m;當屋面為有組織排水時,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;
三、當人行道的邊緣至準軌鐵路中心線的距離小于3.75m時,以及處于危險地段的人行道,應設置防護欄桿。
廠區內道路的互相交叉,宜采用平面交叉。平面交叉,應設置在直線路段,并宜正交。當需要斜交時,交叉角不宜小于45°。
企業內道路安全要求
企業內道路的分類; 企業內道路根據位置、作用及交通的性質不同,一般分為以下六類;
一、主干道:全廠性的主要道路,一般為主出入口道路。
二、次干道:廠內車間、倉庫、碼頭等之間的主要交通運輸道路。
三、輔助道路:車間和行人通過較少的道路(如專供通往廠內外水泵站、總變電所等的道路)及消防道路等。
四、車間外道:車間、倉庫等出入口與主次干道或輔助道路間相連接的道路。
五、車間內通道:設備、工序之間半成品、成品的運輸道路。
六、人行道:車間之間的人行通道和人流量較大的主干道兩側所修筑的人行道。
一、廠內道路; 廠內的安全運輸,要求道路的平面布置、寬度、路面、路層、坡度等應適應企業內生產運輸、防振、防塵及裝卸搬運機械化和企業發展的需要。因此,企業內道路的設計應符合《廠礦道路設計規范》和《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》的規定。
1.路面寬度和縱截面斜坡應滿足表2—1的要求。
道路的縱坡度通常用某坡度兩點間高度差(垂直距離)與道路中心線的水平長度(水平距離》的百分比來表示。這個百分比數越大,坡路越陡;反之,坡路越緩。如圖各2-1所示,A、B兩點的水平距離為130m,高度為5.2m,其比值5.2∶130等于4%,即為其坡路的縱坡度;
3.道路交叉路口處的縱斷面高度處,應保證車輛駕駛員有足夠的視野。如表2—3的視距范圍內不應有阻礙視線的阻礙物。
4.停車場內為了便于排水,一般采用’5%~10%的坡度,停車場的布置應符合有關規定。
5.企業內道路平行于鐵路線且與鐵路路基在伺一平面時,其間應有排水溝,道路邊緣與鐵軌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3m
6.跨越道路上空架設的管線或其它構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凈距不得小于5m。
7.人流量較大的主干道兩側應修筑人行道,其寬度不應小于1.5m。
8.企業內道路應設置交通標志,其設置位置、形式、尺寸、顏色等須符合國家安全標志的要求。
9.易燃、易爆產品的生產區域或貯存倉庫區,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,將道路劃分為限制車輛通行或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,并設置標志。
10.企業內道路的交叉路口,高峰時間或者交通量比較繁忙而視線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的,應有專人指揮和設置信號燈。
11.企業內道路應經常保持路面平整、路基穩固、邊坡整齊、排水良好;且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。
12.企業內干道與職工人數較多的生產車間銜接的人行通道,如跨越鐵路線群,應設置人行地道或天橋。
13.在職工上、下班時間內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,應停止行駛貨運機動車輛。
14.路面狹窄或交通量大、容易堵塞的道路,應盡量實行單向通行。
15.企業內道路在彎道、交叉路口的橫凈距范圍內,不得有妨礙駕駛員視線的障礙物。
16.路面寬度9m以上的道路,應劃中心線,實行分道行車。
17.工廠或各主要車間應設置自行車棚,對自行車進行集中管理。
18.在道路上施工期間,工地應按規定設置施工標志,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1.車間、庫房的門洞應符合表2—4的規定。 車間、庫房的進、出口處應根據車間、庫房通道情況和作業區域情況設置安全標志或限速標志。